湘一师学字〔2021〕31 号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学生寝室是学生生活、学习的重要场所,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,完善“三全育人”体系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全力建设“ 四个一师”,切实 提高学校育人水平,营造催人奋进的公寓文化氛围,依据《湖南第一师范学 院“六进公寓”实施办法》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》《湖南第一 师范学院学生文明寝室建设“七条”规定》等文件规定,按照“文明整洁、学 风优良、和谐互助、安全有序”的建设目标,全面推进“思想引领进公寓、文明修养进公寓、优良学风进公寓、心理辅导进公寓、党团组织进公寓、自我管理进公寓”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寝室长
第二条 寝室长是班级干部,是寝室落实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。
第三条 每间寝室须有1人担任寝室长,寝室长的产生或变更由本寝室成员民主推选或辅导员指定。
第四条 寝室长职责
(一)维护寝室正常的学习、生活、安全秩序。
(二)在学习、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带领和督促本寝室成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督促寝室成员遵守学校作息时间,按时起床,每天23:30自觉熄灯就寝。
(三)组织和落实寝室管理轮流值日制。每学期第一周内做好本寝室值日安排,填写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寝室值日表》(以下简称《寝室值日表》,详见附件),并张贴在寝室入户门后。
(四)督促寝室学风建设。督促本寝室成员在周日至周四的晚自习时间(19:00-21:30),不在寝室内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(如玩游戏、看影视娱乐视频、炒股等)。
(五)配合班主任、辅导员做好寝室成员间的沟通工作,了解大家的日常学习生活情况及心理状况,及时报告班主任、辅导员。
(六)主动、及时向班长、班主任、辅导员报告寝室成员晚归、未归以及其他紧急情况。每天22:30主动联系未返回寝室成员,了解具体情况和原因及时上报。
(七)引领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,努力创建文明寝室。
(八)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。
第三章 值日要求
第五条 按《寝室值日表》进行值日。
第六条 值日学生对寝室公共区和寝室外门口“三包” 区域进行打和清理,督促寝室成员打扫和整理个人床铺、桌椅等区域。
第七条 室内环境良好,应做到“六净五线四齐”,即门窗擦净、桌子抹净、地面扫净、脏物除净、墙面洁净、床上干净,毛巾一条线、牙刷口杯一条线、水桶面盆一条线、水瓶一条线、鞋子一条线,被褥叠放整齐、床单拉平整齐、枕头摆放整齐、物品归位整齐。
第八条 负责本寝室开窗通风、垃圾分类装袋,将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。
第九条 寝室长不在时代理寝室长职责。
第四章 信息上报
第十条 晚归、未归等日常数据按如下程序上报:寝室长→班长→班主任→辅导员→学院公寓专干→学工办主任→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,公寓专干同时报公寓管理科→学生工作部(处)领导。
第十一条 遇紧急情况,寝室长应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、辅导员。
第十二条 信息上报应真实、准确、及时,压实责任、层层落实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其他有关寝室管理的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,以本制度为准。
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(处)负责解释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2021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