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学院的学风建设,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,使我院学生晚自习走向制度化、规范化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请大一各班级认真参照执行。
第一条 晚自习时间、参加对象、教室安排、检查时间
1.晚自习时间为周一至周四晚上19:00-21:30。各班班委必须组织安排好本班同学上晚自习。
2.统一要求参加晚自习对象:大一班级全体学生,如有特殊情况,应及时上报院学生会学服部。
3.各大一班级根据教务处及校、院学生会学服部的晚自习教室安排表,安排好本班级的晚自习教室,并认真配合校、院学服部的检查、评比与督导。
4.在晚自习期间,学服部安排值班干事值守各班级晚自习。
5.学生会干部陪同值班老师巡查晚自习。
第二条 晚自习评分标准
一、出勤与纪律方面
违纪扣分标准:
1.迟到每人次扣班级考核分0.5分,并扣个人素质能力分0.5分;无故早退每人次扣班级考核分1分,并扣个人素质能力分1分;缺席每人次扣班级考核分2分,并扣个人素质能力分2分。
2.在晚自习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,如:玩手机、玩电脑游戏、看娱乐视频、打牌等,每人次扣班级考核分2分,并扣个人素质能力分2分。
3.假条未交的视为缺席。电子档假条在当天晚22:00前上传至学服部。
4.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,不能把手机从袋中拿走,否则记缺勤。
5.晚自习检查迟到早退人数,19:00~19:15到的记迟到、19:15后仍未到记缺席、21:30之前走的记早退。
6.违纪处理办法:
(1)对于普通违纪(迟到、早退、睡觉等):首次违纪者,进行提醒、劝阻;累计两次者,进行写检讨处罚交与辅导员;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者,辅导员与之谈话,有必要时将与违纪同学家长进行交流。
(2)对于严重违纪(玩手机、缺勤、无假条或持假假条等):首次违纪,写检讨书交辅导员;累计两次违纪者,辅导员与之谈话、院内通报批评、写检讨处罚;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者,学生工作副书记与之谈话、院内给予警告处分、由辅导员通知学生家长。
补充说明:晚自习原则上不允许下班宣传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下班宣传,应先向辅导员或学工办批假并出具假条证明,并提前1个小时向院学生会学服部说明情况,并在第二节晚自习的最后20分钟由院学服部陪同宣传。
二、卫生方面
要求晚自习之前搞好卫生并维护。地面不干净,如有大团纸屑的扣1分(少量纸屑不予扣分);黑板不清洁扣1分;讲台不整洁扣1分。
三、干部配合
班干部应在黑板注明本班应到人数、实到人数、请假人数及其性质、姓名、学号,其中请假性质包括公假、事假、病假,没有登记信息的扣2~5分(一般扣2分,若有特别态度恶劣的可酌情加扣,并在详情一栏中写明原因)。班干部虚报人数、隐瞒请假缺勤情况的,扣5分。教室前、后门不能上锁,否则扣除班级考核分。
四、黑板板书
在晚自习开始前应写好黑板板书,应注明应到人数、实到人数、请假人数及其性质、姓名、学号,其中请假性质包括公假、事假、病假等。上课后前三分钟未写好板书予以提醒,上课三分钟之后仍未写板书则扣1~2分,板书格式混乱扣1分,未注明请假理由每个扣0.5分。
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3月20日